本所工作动态 环境行政处罚 环境污染犯罪 生态环境损害 环境合规管理 业务与产品
【法律规定】
当事人主动履行当场处罚决定
当事人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罚款的收缴规定
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
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之一
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之二
当场收缴罚款的要求
执法人员对于当场收缴罚款的处理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期限及方式
对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不停止执行
限制人身自由案件当事人可申请暂缓执行
加处罚款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后不予计算
【分析理解】
对超过复议和诉讼期限的行政处罚如何救济?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还能减免加处的罚款吗?
当事人申请暂缓缴纳环境行政罚款,有什么法律后果?
处罚决定作出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企业注销的,应当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因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令改正与行政罚款分开适用,不准予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问题
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后加处罚款应如何计算?是否可以减免?
法院对没有加处罚款决定书的强制执行案件,是如何认定加处罚款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