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工作动态 环境行政处罚 环境污染犯罪 生态环境损害 环境合规管理 业务与产品
《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解适用
1.在党员违纪和行政违法案件中如何确定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