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有哪些新要求?无极生态环境分局学习对新《办法》解读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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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日,修订后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经开始实行了。2023年7月11日,无极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为分局全体执法人员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 讲座的第一部分是《新办法对环境执法的12项重点要求》。马倍战律师将新办法总结为对执法人员的以下重点要求: 1.案件初审和立案 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3.案件的移送处理 4.两类人员申请回避 5.调查取证的要求 6.证据的登记保存 7.调查的三种形态 8.调查终结后的审查 9.依法告知组织听证 10.依法进行法制审核 11.重大案件集体讨论 12.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讲座的第二部分是《对新环境处罚办法的八个疑问》,“八个疑问”的内容分别是: 1.与处罚决定一并下达责令改正会导致当事人延期改正违法行为吗? 2.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已经改为“立案登记制”了吗? 3.暗查和其他调查方式符合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开原则吗? 4.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同一种证据形式吗? 5.自动监测数据一遇到现场监测数据就不是证据了吗? 6.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期限规定为五日限制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吗? 7.行政机关真的可以采用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吗? 8.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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